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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描写千篇一律?你可能观察得还不够!

人物描写千篇一律?你可能观察得还不够!

我越是研究写作这门行当,就越是同意这样一个说法:“没有无聊的主题,只有无能的作者。”有句老话虽然表达不同,但意思是一样的:“你说什么无所谓,怎么说才重要。”实际上,我们目之所及的任何一个主题都已经被写过,而且还会不停被重复,因为每个主题都有它的卖点。不过,一份手稿到底最终能不能卖钱还是要看作者的笔头功夫。文章的风格就像时尚行业里的风潮一样因时而异,但不管是年份久远的文学巨擘,还是今时今日的畅销书作家,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便是有着生动的笔触。

没有什么魔法公式能够令一个新执笔的写作者创造出血肉丰满的角色或是栩栩如生、跃然纸上的描写段落,但确实有一些方法可以锐化文字中的画面,从而提高描写的能力。毛姆在回忆录《总结》中一针见血地说:

很多作者根本就不去观察,只是根据自已幻想中的形象去创造标准尺寸的角色。他们就像一群只会拿古董作为对象进行描摹的绘图员,从来不会尝试用真人来作模特。我一直都是拿真人来作画的。

在评价自己的文学生涯时,毛姆很感激自己曾经接受过医学训练。身为一个年轻的医生,他不仅得以看到赤裸的肉体下各种各样的骨骼结构,更见识到剥去虚情矫饰之后毫无遮掩的人类情感。这些鲜活的经历在毛姆的脑海中留下擦不掉的印记,化为他潜意识中的收藏,一旦需要就会再次浮现。我认为每个严肃的作者都应该掌握的能力,毛姆很早便已经获得了,也就是:以非凡的眼光观察平凡的事物。

你看着一张脸时,你看到了什么?如果你只看到两只眼睛加眉毛,一个鼻子一张嘴,那你的观察力就有待提高了。你要学着用医生,或者最好是艺术家那样的眼光。你要看到大小、颜色、形状和关系。“角色一出场你就要描写。”毛姆非常严肃地对待写作方面的这句老生常谈。他的描写细致入微,创造了令人难忘的角色。谁能忘记《雨》里面的传教士呢?

他寡言少语,甚至有些阴沉。你会觉得他的和蔼只是迫于基督精神而强加给自已的义务。他生来性格寡淡,闷闷不乐。长相也是难得一见。他非常高瘦,颀长的四肢松松垮垮,脸颊内凹,颧骨出奇地高。他周身萦绕着的阴恻气息,会令你惊讶地注意到他的嘴唇是多么丰润而且充满肉欲。他披着长发,一双大大的黑眼珠深陷在眼窝里,流露出悲悯的神色。他的手指粗而长,形状精致,让他看起来很有力量。但他最大的特点,就是会让你觉得他像一团饱受压抑的烈火,让人过目不忘,又隐隐不安。他看起来拒人千里之外。

有时候他发现,自已在观察别人时会看他们像什么动物……于是在他们身上,他看到了羊,看到了马,看到了狐狸,又或者是山羊。显然,《雨》中传教士的妻子戴维森夫人就让他想到了山羊。

她全身黑衣,颈上一条金链,金链上挂着一个小十字架。她个子矮小,暗沉的棕色头发经过精心编织。鼻子上一副没有边框的夹鼻眼镜后面是一双引人注目的湛蓝眼眸。她的脸很长,像山羊的脸,但看起来一点也不蠢笨,反倒特别机警。她像鸟儿般动作敏捷。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她的声音,高亢尖利、单调无奇,听起来乏味刺耳,像冲击钻一样无情地折磨着听者的神经。

威金森小姐,《人性的枷锁》中未嫁人的女教师,让毛姆想起掠食的鸟。

她的眼睛又大又黑,鼻尖微微鹰钩,让人感觉她有点儿像一种猛禽,但整张脸看起来却又讨人喜欢。她很爱笑,但嘴有些大,所以她笑起来时要尽量不把牙露出来,因为她的牙齿不仅大,还有些黄。不过,最让菲利普难堪的还是她的浓妆艳抹。

毛姆在描写人物方面的突出功力绝对不是他一个人独有的本事。所有顶尖作家都不辞辛劳地精益求精,为的就是这样的能力。他们能够提炼出一个角色身上最明显的特征,然后诉诸文字。讽刺画家会用夸张的涂鸦和线条来表现这些特征。与写作者相似,讽刺画家从平凡中抽出不凡的要素。任何初学者要是发展出这种锐利的眼光,写作必然大有精进。那么,能解析这种眼光吗?我认为可以。

在写出许多故事之前,你可能会发现自己来来去去都在用一些相同的标签:所有人的眼睛都是“棕色中带着琥珀色的斑点”,或者总是“刀刻斧凿的脸庞”。去年的写作班上有个学生,他的每个主角都有一双“钴蓝色的眼睛”。作者对某种色彩的偏爱在文学创作中是有先例的:福楼拜爱用蓝色,而爱尔兰小说家乔治·摩尔相当迷恋灰色。

不想描写千篇一律,就拓宽词汇量吧。如果你要写眼睛,除了蓝色、棕色、绿色、栗色、紫色或者幻彩,还有什么能写的?你不妨考虑写眼睛的形状,圆的、杏仁形的、上挑的、细长的、板条似的等等。两眼间距是宽是窄,还是恰到好处?这双眼睛是深藏在眉头下的眼窝里,还是像昆虫一样突出来?正常情况下一般两者皆非,但是留意眼周的结构有助于提高描写能力。眼睛是大是小,还是中等?瞳孔是大是小,又或是普通?眼睛的状况也应该留心。眼睛健康,那就是清澈、透亮,虹膜周围的眼白名副其实。而如果眼睛“生病”了,那是浑浊、充血、化脓,还是眼白发黄?眼睛周围有没有黑眼圈、肿眼泡?眼皮起皱吗?有没有眼影、眼线?睫毛和眉毛又是怎样的?前者是长是短,是粗是细,是卷是直,是深是浅,是贴了假睫毛还是根本就没有睫毛?后者呢,是弯是直,坑坑洼洼还是修剪平整,是眉笔的功劳还是天然如此?是像傅满洲一样的尖眉,还是玛琳·黛德丽的那种弯眉?是与泪腺相接,还是横跨鼻梁,宛如在脸上画了一个毛糙的破拆号?薇拉·凯瑟在《保罗事件》中特别用心地描写了保罗的眼睛:

他的眼睛引人注目,带有一种歇斯底里的光彩,而且故意有些炫耀似的动来动去,在男孩身上显得尤其有攻击性。他的瞳孔大得不正常,像是吃多了颠茄,但里面晶亮的闪光,却不是药物能够制造的。

初学者一般都会发觉鼻子要比眼睛、睫毛和眉毛更难写。我猜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新手不够熟悉描述鼻子常见形态的名词,二是用来描述鼻子的颜色比较有限。

聪明作家在描写鼻子时展露出非凡的智慧。乔伊斯会说“鼻子的两翼”;纳博科夫给了普宁“一个光滑的胖鼻子”,之后又让他“戴上重重的玳瑁眼镜,他的俄罗斯土豆鼻子在镜鞍下面微微地鼓胀起来”。然后,他又给了一个老头“一个臃肿的紫鼻头,像一颗巨大的覆盆子”。

一个要写嘴唇的作者最先想到的是颜色,然后就会把目光放在色轮上从红到紫这块区域——至少从前是这样。嘴唇可以是丰满的、干瘪的。上唇的丘比特之弓也许清晰完整,也可能完全没有。嘴唇的开缝可宽可窄。一张宽大的嘴暗示着本人也一样心胸宽广,而嘴巴窄小多半喻示着为人吝啬或是刻薄。牙齿的写法可以单拎出来说。洁白还是有渍,分布平均还是拥挤,细小还是龅突,双排牙还是豁牙,等等。除此之外,还有可能是地包天或天包地。现如今,一个作者要是说他的女主角有齿缝,那就是在说她两颗牙之间缝很大。但在乔叟的时代,这个说法就带有情欲的意味了。他描述巴斯妇人齿缝很宽的时候,读者能够意会到他在讲述的是一个很有欲望的女人。

根据刻画角色的需要,角色的耳朵、头发、脖子、手臂、脚、姿势、身材、音调和手势都有作者写过。这就是为什么一个初学写作的人要广泛地阅读,去学习顶尖的作家怎样具象化地描写。通过阅读成名作家的作品,你会发现,哪怕是最平淡无奇的主题也能变得充满趣味。因为作者理解一个道理:主题越清晰,文章就越生动。很少有新手能够把类似拔牙这样的话题写得扣人心弦,但纳博科夫做到了,就在《普宁》中。

一股温热的痛楚取代麻醉药的冰冷和麻木,在他半死不活、血肉模糊、渐渐融化的嘴里弥漫开来。之后的几天里,他一直处在悼念的情绪中,怀念自已曾经亲密的一部分。他很惊讶自已竟然如此中意自已的牙齿。他的舌头就像一头肥胖光滑的海豹,曾经在熟悉的岩石间欢乐地打滚滑水,检视着凹凸不平但仍然安全无虞的王国边界,从洞穴跳迸浅湾,这里爬爬,那里蹭蹭,在老地方的裂缝里找到一条甜美的海藻。但现在地标不见了,只留下一个巨大的黑色伤口、牙龈上无处辨认的一块地形,恐怖又恶心,禁止任何人试探。而当假牙粗暴地挤迸来时,感觉就像是一个可怜的化石头骨装上了完全陌生的下巴。


没错,没有什么主题是无聊的。

本文节选自《短片小说写作指南》(美国《作家文摘》杂志社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