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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淫与诲淫——《金瓶梅》性描写解析

2022-03-31 09:52:01 爱情的文章 访问手机版

戒淫与诲淫——《金瓶梅》性描写解析

古人说《金瓶梅》是淫书,于是后来读过和没读过《金瓶梅》的人也都说它是一部淫书。

古人说潘金莲是淫妇,于是后来的人不论了解不了解《金瓶梅》中的这一人物,也都把她作为淫妇的代表。

这一方面是由于大家都这么说,所谓众口铄金,谁也不必或不愿去冒天下之大不韪;另一方面也在于《金瓶梅》之中的确有近两万字的关于性的描写作为证据。

然而,《金瓶梅》经过历代一而再的禁毁终于流传了下来,并且赢得了越来越多的读者,在学术界成了一门显学。

为什么《金瓶梅》会有如此大的魅力呢?这并不是仅仅从人类的劣根性以及禁果效应便能得到解释的。

于是人们面对这部书不能不感到困惑,不能不对所谓的“淫”作更为深刻的思考。

事实上好多人已经进行了这项工作。对《金瓶梅》的研究和批评代不乏人。但可惜其效果总是不那么理想。

例如有的论者采取了将《金瓶梅》整部书和其中有关性的描写分别来看的态度。

他们认为《金瓶梅》实在是一部了不起的好书,但是仅仅为了其中夹杂了好些秽亵的描写,就使这部本该受到盛大欢迎的名著反而受到种种的歧视和冷遇。

论者为此感到痛心疾首,从而责备作者的不自重与放荡。

他们主张:既然“在这部伟大的名著里不干净的描写是那么多,简直像夏天的苍蝇似的驱拂不尽。这些描写常是那么有力,足够使青年们荡魂动魄的受诱惑。一个健全清新的社会,实在容不了这种‘秽朽’,正如眼瞳之中容不下一根针似的。”

那么,不如“除去了那些秽亵的描写”使《金瓶梅》瑕去而瑜更显,“仍不失为一部最伟大的名著”,所以主张删节本的出现。(郑振铎《谈金瓶梅词话》)

这种评论看似十分公允和客观,但实际上还是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因为出版删节本和研究探讨全书毕竟是两码事。

事实上,《金瓶梅》作为一部描写世俗社会的小说,“淋漓尽致地把那个‘世纪末’的社会整个的表现出来”。

它既然是以写“恶”为主的,所以也就写了这“恶”的重要组成部分——西门庆和其有关妇女的性活动。

如果作者不这么写,也就没有了《金瓶梅》这部书。隐瞒了恶也就是对所批判对象的美化,其中的道理不难懂得。

同样,有的研究者认为《金瓶梅》中的淫秽描写是后来的书坊主人为了牟利而加进去的,原本是十分干净的。

这也属精神可嘉但却不合实际的臆测。因为那些色情的描写本是全书的有机组成部分,并非毫不相干的游离成分。这种观点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再如有的论者从指导读者如何阅读上来立论、他们认为《金瓶梅》的确是一本淫书,但是作者关于性场面性行为的描写都是有所为的。

只要不专注在这一点上,而是将全书细细平心静气地看过,就会有大收获而不会有副作用了。

这也不是什么新的论调,从来为《金瓶梅》辩护的人都是这种主张。像明万历年间为《金瓶梅》写序的弄珠客就讲过:

“读《金瓶梅》而生怜悯心者,菩萨也;生畏惧心者,君子也;生欢喜心者,小人也;生效法心者,乃禽兽耳。”

《满文译本金瓶梅序》中还连威胁带劝戒地说:

“观此书者,便知一回一戒,惴惴思惧,笃心而知自省,如是才可谓不悖此书之本意。

倘若津津乐道,效法作恶,重者家灭人亡,轻者身残可恶,在所难免,可不慎乎!可不慎乎!至若不惧观污秽淫靡之词者,诚属无禀赋之人,不足道也。”

江含徵也说:“不会看《金瓶梅》而只学其淫,是爱东坡者但喜吃东坡肉耳。”这种论调自然不能说不合理,但实际上既难掌握又难以实行。

因为如何去读是读者的事,谁能保证读者一定会遵照评论者的指导去做呢?何况在学术界,对于《金瓶梅》的评论就已经是人人言殊,读者又该按谁的观点去读呢?

再说,香花就是香花,毒草就是毒草,我们总不能专让道德高尚和有免疫力的人去看,何况自称道德高尚的人往往并不见得高尚呢?

总之,教导读者如何阅读效果并不会很大。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研究者未必会比读者高明。往往读者和时间才是鉴别作品优劣的唯一尺度。

还有的论者在肯定可以进行性描写的同时又对《金瓶梅》中的性描写进行“怎样写更好”的探讨。

他们认为:为了减少对读者的副作用,作品中的性描写要表现得高雅些。如何能高雅些呢?就是要掌握“心理距离”这一审美原则。

距离太远则隔山观火,达不到物我两忘的观照目的;距离太近,则又容易让实用动机压倒或干扰审美体验;唯不即不离,“似与不似之间”,才是艺术的最佳表现距离。

由于《金瓶梅》的性描写过分进入角色,过分生动具体,细节语言过分逼真,所以也就容易使读者过分移情介入去分享人物的情景,距离完全消失,美感也就破坏了。

因此,论者提议,作者如果像《西厢记》、《牡丹亭》那样,用比兴的手法,文雅的词釆,和谐的音韵,造成优美的意象,拉远审美距离, 像《查太莱夫人的情人》那样,较少器官动作,而重在写心理感受,并大量采用隐喻象征,富于飘渺朦胧的诗意语言,减弱感官刺激,那么就要成功得多,

正像《红楼梦》从《金瓶梅》受到启发后 “化腐朽为神奇”所采用的那种手法一样(《文学遗产》1990年4期《金瓶梅性描写的批判》)。

论者的观点看似高明,但对《金瓶梅》来说毫无用处。因为《金瓶梅》作为一部以暴露恶为主骂尽诸色的小说,就决定了它不可能出现优美、诗意的气氛;作为一部描写世俗社会的作品,就注定不会以文雅为特征,正如崇祯本的评语所云:“正以其俗而存之耳。”

不然的话,书中的主人公就不会是暴发户西门庆,而成了才子佳人张君瑞、贾宝玉之类的人物了。

所以说论者的本意是好的,无奈教导作者如何去写的做法往往是行不通的,因为作者对笔下人物的体验和观念任何人无法替代。

何况《西厢记》、《牡丹亭》、《红楼梦》在封建社会也一直遭批遭禁,《查太莱夫人的情人》亦逃不脱淫书的恶名和被禁的命运呢?

还可以举出许多论点来。比如有的论者指出《金瓶梅》中的性描写是由于当时社会的腐败,在当时这种情况司空见惯,并不足为奇。

有的论者认为这些描写是受了王学左派思想影响的结果,所以包含着对程朱理学的反动,具有着一定的进步性。

但是,且不论其正确与否,充其量不过是找出了《金瓶梅》中性描写的基础和原因。

还有人从统计学入手,认为《如意君传》中的性描写占了三分之二,而《金瓶梅》中只不过占了百分之二三。言下之意是《金瓶梅》不能算做淫书。但是决定是否淫书的标准,又岂是单纯数量统计能决定了的呢?

用不着再举例,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所有论者的思维模式都不脱古人的窠臼,都是集中在那近两万字的性描写上作文章,所以不论是攻击也好,辩解也好,都不容易有什么满意的结果,因为大家的基点实际上是一个。

于是,否定论者固然麻利简单,但总使人觉得心有所不甘;为其辩解者固然有些必要,但总感到有些理不宜气不壮,

在是否有“溢关倾向”的批评下,以及是否能靠“这样的书来陶冶性灵、培养情操”的质问下,总有趑趄嗫嚅之感。

而《金瓶梅》照样是青年不宜,照样不能冠冕堂皇去登大雅之堂。这不是几次学术会议上给与平反就可以完事的。

既然采用同一标准使对《金瓶梅》是否是一部淫书的探讨陷入僵局,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改换一下思路,改换一下评论的标准呢?

也就是说,我们不要把眼睛死盯住这两万字的性描写不放,而是去考虑作者为什么要写这些文字,并进而去思考除了封建余孽的作祟外,是否还有更深层的意义存在。

可以这样说,只要是塑造人物形象的需要,不论高雅的还是粗俗的都应可以写, 塑造西门庆这个特定人物所采用的特殊性描写也无可厚非。

关键不在于“可以写不可以写”或“应该如何写”的辩论上,而应该放在“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写”和“作者怎样写”的思考上。

这和《金瓶梅》是否适宜某些人看,完全可以分别在两个不同范畴去考虑。

要想知道《金瓶梅》是不是一部淫书,首先要考察作者的写作意图是什么。也就是说,他是不是在诲淫。

(所谓的诲淫之作,指的是那些“著意所写,专在性交,又越常情,如有狂疾”的书,以及那些“污人耳目,坏人子弟”的书。)

明确了作者是不是在诲淫,再进而探讨作者是不是本意不是诲淫,而客观上起了诲淫的作用,抑或作者是不是表面上不是诲淫,而实质上是在挂羊头卖狗肉,暗地里干着贩卖诲淫的货色。

总之,我们要解决的是,《金瓶梅》被称为淫书,对作者来说冤枉不冤枉的问题。

那么《金瓶梅》的作者究竟是不是在诲淫呢?答案是否定的。作者兰陵笑笑生从封建的礼义道徳出发,在描写其批判的人物时进行了性场面的描写并不是着意专以色情描写为目的。

这一点,历史上的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无论是称《金瓶梅》是淫书还是不是淫书的人都是如此。

例如明代为《金瓶梅词话》写序的欣欣子就认为这本书是“寄意于时俗,盖有为也。”

“其中语句新奇,脍炙人口,无非明人伦,戒淫奔,分淑慝,化善恶,知盛衰消长之机,取报应轮回之事,如在目前,始终如脉络贯通,如万系迎风而不乱也。”

东吴弄珠客则在明确“《金瓶梅》,秽书也”之后,又指岀“然作者亦自有意,盖为世戒,非为世劝也。如诸妇多矣,而独以潘金莲、李瓶儿、春梅命名者,亦楚桃杌之意也。”

而明代的廿公和谢肇淛在跋语里也反复强调本书曲尽人间之丑态,其中有淫秽描写,正如《诗经》中之郑、卫溱洧之音一样,是作者于书中处处埋伏因果,表现出的大慈大悲,所以流行此书有无量之功德。

并认为“不知者竟目之为淫书,不惟不知作者之旨,并亦冤却流行者之心矣。”

可以说,在《金瓶梅》的评论上,我们的祖先一开始就将这一点讲得至明至白,而数百年之后的今天,我们的许多评论者还要将目光死盯着那淫秽文字不放,这不能不使人对于祖先的高明大为佩服。

兰陵笑笑生是怎样在性的描写上体现其封建礼义道德的呢?正如满文译本《金瓶梅》序中所说,这表现在书中“报应之轻重宛如秤戥权衡分寡”上。

文龙在第五十回的评语中也明白指岀:“淫妇等次自有权衡。”也就是说,作者对于性的描写,并不像《肉蒲团》、《浪史》一类书那样不分场合和对象肆意发泄,而是有所选择、有所轻重的。

这在《金瓶梅》的书名上就表现得十分明显,《金瓶梅词话》开头的《四贪词》中讲道:

“休爱绿鬓美朱颜,少贪红粉翠花钿。损身害命多娇态,倾国倾城色更鲜。莫恋此,养丹田。人能寡欲寿长年,从今罢却闲风月,纸帐梅花独自眠。”

第一间中又明白道出:

“故士矜才则德薄,女炫色则情放。若乃持盈慎满.则为端士淑女,岂有杀身之祸。

占今皆然,贵贱一般。如今这一本书,乃虎中美女,后引出一个风流故事来。

一个好色的妇女,因与了破落户相通,日日追欢,朝朝迷恋,后不免尸横刀下,命染黄泉,永不得着绮罗,再不能施朱傅粉。

静而思之,着其来由。况这妇人,她死有甚事!贪她的断送了堂堂六尺之躯,爱她的丢了泼天哄产业。

惊了东平府,大闹了清河县。端得不知谁家妇女?谁的妻小……”

全书之末又有诗作结云:

闲阅遗书思惘然,谁知天道有循环。

西门豪横难存嗣,经济颠狂定被歼。

楼月善良终有寿,瓶梅淫佚早归泉。

可怜金莲遭果报,遗臭千年作话传。

但是,既然全书是要戒贪淫,那么所有的女色都应在所戒之列,为何偏偏要将潘金莲拈出作为主要人物呢?

《金瓶梅》一书中的所有妇女,几乎无人不淫,为什么偏偏要将潘金莲、李瓶儿、庞春梅作为淫妇的代表呢?

所有的淫妇和西门庆都有淫行,为什么独独要在潘金莲身上大加渲染,反复刻画,反而超过了专以淫行为业的众多妓女李桂姐、爱月儿等人呢?

为什么西门庆的众妾之中除李娇儿是妓女出身,孙雪娥是丫头出身外,其余都是再醮的货儿,都为封建礼教所不容,而作者偏偏要对潘金莲、李瓶儿大加攻击,而对孟玉楼却褒奖有加呢?

如此种种,都是由作者头脑中的封建礼教的尺度所决定的。

也就是说,作者根据封建道德标准赋与他笔下各色女性以不同的命运,并对她们的性行为的次数、方式、描绘的精细程度作出不同的安排,用来为其道德观念服务,起到惩戒教化的作用。

这和孔子作《春秋》以寓褒贬,使乱臣贼子惧的做法一脉相承,和郑玄老先生为周王的王后、妃嫔精心设计性交的方式和频度同样严肃认真。

可惜我们现代的批评家不看这些,反而将《金瓶梅》中的性描写作为“自然仁义” 来加以批判。

不仅滑稽可笑,牛头不对马嘴,而且笑笑生如果地下有知,岂不要大呼冤哉?(此处参看《文学遗产》1990年4期张国星文《性•人物•审美》)

且看笑笑生是怎样安排书中有关性的描写的。根据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淫者,过也,色欲过度也。

所以红粉倚市,绿黛媚人,便要被称为淫佚无操守。淫者,男女不以礼交也。所以不符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男女交往便要被看作淫奔苟合。

淫者,惑之也。所以不能节制自己的欲望也要被看做荒淫。有此三者中的一种,都可以称之为淫。而妇者,服也。妻子应对丈夫以敬顺为德。

也就是“夫能制妻。夫不制妻,其夫遂绝。妻能从夫。妻不从夫,其妻必孽。”做妻的只有三从四德,彻底地丧失了对自己包括性在内的支配权。

所以在作者看来,吴月娘作为正妻从不干涉丈夫寻花问柳和广娶妻妾,自然便是大贤大德。

而潘金莲的丈夫是武大郎,李瓶儿嫁给了花子虚,庞春梅做了周守备的太太,她们都有丈夫却不守本分,又去和别的男子勾搭。(潘金莲、李瓶儿和西门庆成奸,春梅私通陈经济和周义)

所以她们三人便是不折不扣的淫妇。儒家的伦理道德还强调“贞女不更二夫”。

在作者看来,吴月娘是女儿填房嫁给了西门庆,所以理应十分风光,而剩下的这一群再醮的货儿就不那么光彩,因此在吴月娘骂“如今年程论什么使得使不得,汉子孝服未满,浪着嫁人的才一个儿?淫妇成日和汉子酒里眠酒里卧的人,她原守的什么贞节”时,这些后婚老婆就不得不怀着惭愧归房。

然而其中又有差等,因为儒家的伦理道德又是十分讲究礼的。

既然儒家的老祖宗提倡的野无旷夫,内无怨女,那么只要是合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程序,便也可以被社会承认。

所以孟玉楼虽然是后婚老婆,丈夫死去后不能守节,但她“且静处金闺,令媒妁说合事成,虽不免扇蚊之消,然犹是孀妇常情”(张竹坡《第一奇书金瓶梅读法》)还可以通融。

而潘金莲和李瓶儿都是和西门庆先奸后娶。一个帘下勾情,一个迎奸赴会,自然都属淫妇之列,况且她们一个毒死了丈夫,一个气死了丈夫,于是更加十恶不赦,淫行有加了。

不过儒家的礼义道德又是讲尊卑上下的。而且先儒对君子和小人的划分又是从贫富贵贱社会地位的高低来确定,因此在这一群淫妇之中又是有着不同。

李瓶儿曾当过梁中书的妾,又和花太监鬼混了几年,其地位和身份都要超过裁缝出身并且丈夫是卖炊饼者的潘金莲。

就是和潘金莲一条腿儿又是丫头岀身的庞春梅,也因为以后被守备册正做了夫人,所以其身份和地位也就和作为西门庆第五个妾的潘金莲有所不同。

于是,《金瓶梅》一书中的淫妇之尤、淫的焦点就不能不落在潘金莲一个人身上。作者之所以在书的开始便将潘金莲作为书中的首要人物的原因也就在这里。

正是出于这样的观点,所以笑笑生对于《金瓶梅》中各色人物的归宿作了恰当的安排。

吴月娘结局最好,寿年七十岁善终而亡。孟玉楼也有了一个好的结局,嫁得风流李衙内,夫妻偕老,六十七岁寿终。

而那些被称做淫妇的妇女则没有一个好结果。李瓶儿二十七岁上便害血崩而死,而且死前先失去了小孩,又屡屡遭到花子虚鬼魂索命的困扰,受尽了折磨。

春梅害了骨蒸痔病症,减了饮食,消了精神,体瘦如柴折。二十九岁上死在周义身上。

死的最惨最苦的则是潘金莲,她三十二岁时被武松剖腹剜心割下头来祭奠了武大。

作者认为违背儒家伦理道德的人不配有好的命运,而且其糟糕的程度和其违反道德的程度成正比。

作者是那样的无情和公正,就连仅仅是和来旺偷情的孙雪娥也遭到为娼自杀的果报,因为不顾纲常和下等奴仆通好是儒家所深恶痛绝的。

和这相联系,笑笑生对于性行为的描写也做了恰当的安排。

吴月娘作为西门庆的正妻,虽然西门庆从东京出差回来以及逢节的时候理所当然的要和她睡一晚甚至连续几晚,

在众妻妾中总是占个先头,但是作者对于吴月娘同西门庆的性生活只写了拜月求子息那么一段,而且这一段的目的也是为了表现西门庆错怪月娘不识好坏人,心含惭愧才写的。

文字也比较含蓄,用“一任莺恣蝶采,滞雨尤去,未肯即休。正是:得多少海棠枝上莺梭急,翡翠梁间燕语频……”来朦胧地表现。

对于孟玉楼这个作者心目中仅次于吴月娘的贤良人物,作者也只在七十五回写了抱恙含酸那么一段。

而且这段的描写也是为了突出孟玉楼这一好人好心的贤德美人不被重视的委屈,表现西门庆的惭愧,为玉楼鸣不平。

当西门庆要吃药时,被玉楼瞅了一眼,说道:

“就休要汗邪!你要吃药,往别人房里去吃。你这里且做什么哩?却这等胡作做。你见我不死,来撺掇上路儿来。紧要教人疼的魂也没了,还要那等掇弄人。亏你也下般的,谁耐烦和你两个只顾涎缠!”

表现岀交合有道的正经作风。

对于庞春梅这第三号淫妇,作者对其和西门庆交合的描写也煞费苦心。为了维护后来成为守备夫人的形象,作者采用了暗示和象征的手法。

如第十回写春梅首次和西门庆发生性关系,只写道:“西门庆叫春梅到房中,收用了这妮子。正是:春点杏桃红绽蕊,风欺物柳绿翻腰。”

第七十三回写西门庆和春梅做一处,却不明写,而是从潘金莲归房叫她时的形象暗暗摹写出来。

春梅“撒腰拉裤走来见妇人,只顾倚着炕儿揉眼”。金莲道:“你头上汗巾跳上去了,还不往下扯扯哩。”

又问:“你耳朵上坠子怎的只带着一只?”春梅点灯往床上寻去寻不见,最后才在脚踏板上拾起来。于是春梅与西门庆的狂淫情态就交给读者去想象了。

就是第八十回写到春梅听金莲之劝和陈经济私通,也要写“那春梅把脸羞的一红一白,只得依她。”还保留了一点女儿家的羞耻之心作为余地。

对于李瓶儿这第二号淫妇,作者的笔则较为放肆,但还留有分寸。比如第十三回写李瓶儿初次偷奸,其情景是丫头迎春用簪子捅破窗户纸的小隙看到的,形象还是朦朦胧胧。

第十六回的两个交欢是以“两个颠鸾倒凤,淫欲无度。狂到四更时分,方才就寝”含糊带过。

就是二十七回的私语翡翠轩,也是通过潘金莲偷听的情景间接写岀。

但是作者还是在十七回和五十回为李瓶儿安排了两场性生活的详细描写,为她和西门庆设计了品箫、倒插花等狂淫的动作,并让她的淫行为自己种了丧命的病根。

作者将性行为的描写集中在他心目中的第一号大淫妇潘金莲身上。在她和西门庆初会之际,便将其性器官详细刻画了一番,以后几乎每次和西门庆交合都要直接地详尽地渲染。

尤其是以二十七回醉闹葡萄架、二十九回兰汤邀午战、五十一回的找猫儿品玉、五十二回的后庭花、七十三回的新试白绫带、七十四回的香腮偎玉、七十九回的西门庆贪欲丧命最为极点。

作者让潘金莲嘴里说出别人在公开场合绝对不能说出的话来,让潘金莲做出在一般文字上无法描绘的事来。

作者把她的丑行运用丰富的想象力发挥到极点。他让淫器包儿不离潘金莲的房,他让潘金莲对性行为说长道短加以评论,他让潘金莲不仅品箫、干后庭花、制做白绫带,而且还让她心甘情愿地遭受屈辱吃尿吞秽,用来表示其极端的无耻和荒淫。

在整部《金瓶梅》中关于性行为的描写,只有王六儿、如意儿之流和潘金莲略相仿佛,并间有相重复之处。

因为在作者看来,潘金莲虽然称为五娘,但她出身卑下,既淫佚又嫉妒,既爱传闲话又图小便宜,而且嘴头子又不好,实在已犯了七出之条。

她自然应和贪利慕势的王六儿、如意儿属于同一路货色,归于小人之列。

而若和金莲相比,李瓶儿不善言辞、本性乖觉,春梅能拒绝李铭之摸手,不像金莲之能私通下贱之人、奴才,尚属于淫妇中之君子,故不能不于笔墨上稍加收敛以示区别。

作者对于妓女岀身既贪财又和吴二舅偷情的李娇儿却绝没有安排性行为的描写,对于妓女李桂姐、爱月儿的性场面也是偶一点染。

这是因为在封建时代的文人看来,娼妓是男性不可缺少的调味品。迎新弃旧、逢场作戏是其本分,不必要也不需要用伦理道德的尺度去衡量。

因此,李娇儿不必遭报应,一番花烛一番新。李桂姐、爱月儿、吴银儿、韩金钏之流也明显地给予宽容。

由上我们可以看出,笑笑生对性行为的描写是严格遵照儒家的封建伦理道德的要求的。

他对于性行为描写的对象、文字的多寡、形象的清晰度、方式的设计等等,都是经过精密的考虑进行严格分配和选择,都是由其道德的尺度所决定的。

所以说,《金瓶梅》中关于性行为的描写绝对不是“随心而出,随笔而写”,没有“什么道德利害的观念”。

因为他恰恰是通过性行为的描写去体现着其道德价值。

《金瓶梅》中性行为的描写也决不是“思想庸俗、趣味低级”的“夫子自道”,他本人也决不是“一位变态的性欲患者”。

因为他的描写有明显的选择性,而且从作者在性的描写上套用或照抄《如意君传》的词句以及对淫器外行地解释上看,就可知道他对冶游方面的经验是不足的。

《金瓶梅》中的性描写更不会是什么“个性解放”和用“人欲”来反对程朱学派的“天理”,因为作者所运用道德价值和观念是那么的陈腐和落后。

很自然,我们也不必要去指导作者应该如何去写性行为,因为作者不是不懂得象征或暗示手法,也不是不懂得距离感的价值。

他是在针对不同的对象或者运用隐喻拉开距离进行美化,或者赤裸裸的暴露加以鞭挞,都是为写作目的服务的。

总之, 《金瓶梅》决不是一部诲淫之书,作者也不是挂羊头卖狗肉。至此,我们不得不佩服我们的先辈。

不论是欣欣子、弄珠客也好, 还是廿公、张竹坡也好,他们都那么敏锐地窥透作者的本意。

的确正如他们所言,《金瓶梅》的秽处“盖为世戒,非为世劝”,其对淫的描写也是在于记恶垂戒——楚桃杌之意也。

而相比较之下,我们现在的研究者却要把欣欣子等人的所言说成是文人的不敢公开说真话,说成是巧妙的隐瞒了书中的真相以求得《金瓶梅》的流传,这岂不是真要“不惟不知作者之旨,并亦冤却流行者之心”了吗?

然而这仅仅是走了第一步,事情并不会这么简单地结束。因为作者的写作意图虽然寻找出来了,但还有一个作者使用的伦理道德标准合理不合理、读者接受不接受的问题。

作品的含义和作者的观念往往不能简单地划等号,而读者对作品社会意义的理解也往往脱离作者思维的轨迹。所以,我们不得不对《金瓶梅》中的性描写做更深层次的探讨。

请让我们先从封建道德的角度来探讨一下作者的观点合理不合理,读者容易接受不容易接受。

按照封建伦理道德的要求,妇女自然是要三从四德,在家从父、岀嫁从夫不得有所违抗的。

如若像潘金莲、李瓶儿那样,实属十恶不赦。但是,我们如若稍加思考,就会发现破绽。

比如潘金莲的婚姻情况:她本是南门外潘裁缝的女儿。父亲死后,做娘的度日不过,从九岁上卖在王招宣府里习学弾唱作为家乐。

十五岁上,王招宣死了,潘妈妈争将出来,三十两银子转卖给张大户家。长成一十八岁,被那六十多岁的张大户乘老婆邻家赴席的机会,唤至房中强行收用了。

主家婆得知其事之后,与张大户嚷骂了数日,将金莲百般苦打。张大户为了“早晚还要看觑此女”长期占用,于是不要一文钱,白白地把金莲送与人物矮小猥亵的武大郎为妻,时常在无人时与金莲厮会。

一直到张大户得阴寒症死后,金莲才搬到紫石街西居住.并在这里偶遇西门庆展开书中的故事。

我们试想:儒家先师强调男女成婚交合要明媒正娶,反对的是“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窥,逾墙相从”的苟合,也就是说要合之有道。

那么“钻穴隙窥”的是谁呢?是张大户而不是潘金莲。潘金莲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都没有的情况下被强奸、被占用,

又在不明不白的情况下被转让、被伙用,这那一点符合儒家的礼,又有那一点是由潘金莲自己选择、由潘金莲自己造成的呢?

潘金莲连提岀明媒正娶的要求的权利都不可能有,张大户、武大郎也没有明媒正娶。

潘金莲说不清自己究竟是应该从谁、忠于谁,因为在形式上、本质上,张大户、武大郎都可以是她的丈夫也可以不是她的丈夫。

书中不就明讲“武大若挑担儿出去,大户候无人,便楚踅入房中与金莲厮会。武大虽一时撞见,原是他的行货,不敢声言。”

所以,越礼的不合礼的是张大户和武大,潘金莲无论在那一方面都是受害者。若要寻根究底,潘金莲并没有什么礼可讲,也没有什么礼可遵。

那么,作者却要从封建礼教出发把淫妇的罪名强加到潘金莲头上大加诛伐,如此讲“礼”,不也太不讲“理”了吗?

李瓶儿也是这样。她比潘金莲命运好些,先嫁与大名府梁中书为妾,由于夫人性甚嫉妒,婢妾打死的多埋在后花园中,所以只在外边书房内住。

后来李逵杀了梁中书全家老小,李瓶儿和养娘走上东京投亲。那时花太监由御前班直升广南镇守,因侄儿花子虚没有妾室,就使媒婆说亲,娶为正室。

然而李瓶儿名义上是嫁与花子虚,但是李瓶儿“等闲也不和他沾身”,而是被花太监霸占玩弄。

花太监到广南去,也带她到广南,住了半年有余,所以花太监死时把财产交给李瓶儿掌管,并在以后花家兄弟争财产打官司时引出向西门庆家偷寄财物之事。

李瓶儿倒是经过了明媒正娶,但是人们不仅要问,而且李瓶儿自己也要考虑,她究竟是嫁给了谁,谁是她的丈夫。

如果是嫁给了花子虚,那么花太监就无权占有,花子虚也有责任保护妻子。

如果花子虚默认了叔父的占有,那么也就夫妻之义断绝,以后便不应和李瓶儿计较,争夺花太监的遗产。

儒家的礼教当然是主张三从四德,但是先儒的教导中也从来没有主张上烝下报。

因此,作者从封建礼教岀发,在书中安排了花子虚的魂灵死死纠缠住李瓶儿,弄死其孩子,勾去其性命,问她要抵盗与西门庆的财物,岂不是也于理上有亏吗?他为什么不去和叔父花太监算帐去?

所以说,就是以封建礼教为基础进行考察,笑笑生的观点也是有欠缺、难以自圆其说的。

倒是春梅在被册正为夫人后还要和别人偷奸,这和林太太之所为一样被封建礼教定为淫妇还较合理。

但是,作者在三大淫妇中恰恰是对春梅的淫行描绘最含蓄和隐晦,这不能不使作者在读者的眼中陷入尴尬的境地。

请让我们再从“淫”这一角度考察作者的观点是否合理,读者是否容易接受。

儒家的传统观念是反对淫的,但并不就是反对欲。

先儒十分肯定人的欲望和追求人生的乐趣,认为“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并且不反对好货、好色与好乐。

他们只反对过分,认为过分的放恣人欲便是所谓的“淫”。因此,就是在礼教分严重的明清时代虽然不赞成却也不十分阻拦年轻妇女的再嫁,并且将旷夫怨女都看做不正常的现象。

《金瓶梅》中的杨姑娘就说得好:“(孟玉楼)她身边又无出,少女嫩妇的,你拦着不教他嫁人做什么?”众街邻也高声道:“姑娘见得有理!”(第七回)这很能代表普通人的看法。

所以说潘金莲虽然和好几个男性有过性关系,但她在十八岁的青春时代第一个性对象是六十多岁只一次就“腰便添疼,眼便添泪,耳便添聋,鼻便添涕,尿便添滴” 的张大户,第二个性对象是三寸丁谷树皮的武大郎。

就连作者也在书中写道:“却说这妇人自从与张大户勾搭,这老儿是软如鼻涕脓如酱的一件东西,几时得个爽利?就是嫁了武大,看官试想:三寸丁的物事,能有多少力量?今番遇了西门庆,风月久惯,本事高强的,如何不喜?”(第四回)

言下之意既为潘金莲抱屈,又为她庆幸。潘金莲嫁给了西门庆之后,作者更是把她作为性放纵性淫荡的对象进行描写的。

但是西门庆虽然本事高强,他的性对象却是那样多,有一妻五妾、五房丫头、四个伙计老婆、三个包占的妓女、一个奶妈、一个官太太、两个男宠,就算西门庆在潘金莲身上的偏多,又能分得多少雨露?

作者对此也大为同情,不止一次地写西门庆长时间在外淫荡“丢得家中这些妇人都闲静了”(第十二回),让潘金莲讲出“俺们闲得声唤在这里”(第二十二回)的话来。

那么,潘金莲在轮到和西门庆交欢的时候,表现出一些浓厚的兴趣,你说这算不算淫荡呢?

李瓶儿也是同样,她早年先嫁给夫人性甚嫉妒的梁中书为妾,只在外边书房内住,自然不会有多少乐趣。

后来嫁给花子虚,实际上是被叔公花太监玩弄。

失去性能力的太监玩弄妇女不会有什么好玩意儿,李桂姐就讲过:“那薛公公惯顽,把人掐拧的魂也没了”,“乞他奈何人的慌”(第三十二回)。

可以想见李瓶儿将要遭受多么大的性压抑。花太监死后,花子虚又是在院中请婊子,整夜不归,李瓶儿直到遇上西门庆才得以排遣积欲,就好像医她的药一般。你说李瓶儿算不算是淫欲过度呢?

再看春梅,她虽然被西门庆收用, 但是交欢只有有数的那几遭。

后来做了周守备的夫人,却遇上周守备年老力衰,“多在外,少在里”,于是“晚夕难禁独眠孤枕,欲火烧心”,无奈才续上陈经济,在守备死后又私通周义。

可以说,潘金莲、李瓶儿、庞春梅三个人的早期都受过严重的性压抑。

她们的性生活都比不上吴月娘、孟玉楼等人来的正常,她们后期所表现出的对床笫之乐的兴趣也是事出有因,而且就是这个时候,也很难达到一般正常妇女的要求。

然而,作者正是把这三个人作为淫荡放纵妇女的典型大肆渲染丑化,这不能不使读者对其标准的正确性产生怀疑。

我们还可以举出好多方面的例子,用来证明笑笑生的道德评判和他笔下人物形象的捍格之处。

比如:潘金莲是很嫉妒、喜欢听篱察壁,搬弄是非,但这也是环境所造成,很难说是本性如此。

第九回潘金莲刚进西门庆家门不就遭到众妾们的不愤,背后说:“俺们是旧人,倒不理论。她来了多少时,便这等惯了她。大姐姐好没分晓!”

第十一回孙雪娥不也对吴月娘、李娇儿讲金莲怎的霸拦汉子、背地无所不为。

第十二回李娇儿和李桂姐不是一齐想法儿攻击金莲结下冤仇吗?第七十五回吴月娘因误认为西门庆多在金莲房里睡了一晚,不是大发醋劲和金莲混闹了一场吗?

可以说,在那么一个嫉妒环生的险境里,潘金莲如果不是主动岀击、掌握虚实情报,早就落得李瓶儿那样的下场了。

潘金莲和西门庆毒死武大当然有罪,但是读者也不会不看到其中的因果关系。

潘金莲以脸衬桃花,眉弯新月的容貌和品竹弹丝、知书识字的才气,配给了为人懦弱、模样猥亵的武大郎,这本身就以其不合理埋下了悲剧的种子。

不仅潘金莲要慨叹“奴端得那世里晦气,却嫁了他!是好苦也!”

唱出“他乌鸦怎配鸾凤对。奴真金子埋在土里,他是块高号铜,怎与俺金色比。他本是块顽石,有什福抱着我的脂玉体。好似粪土上长出灵芝”,就是一般人也要为她叫苦,比成“一块好羊肉,如何落在狗口里”。

潘金莲的期望并不很高,就是嫁给卖糕的徐三、卖骨出的李三、花胳膊刘小二这样的能和她配一对儿的也就罢了。

她所要求的是有武松那样“身材凛凛,相貌堂堂”能给她一个妇女正常生活的男子就可以了。

然而就是这一点也难达到。她勾引武松遭到抢白,和西门庆偷情虽然得到了一些满足,但是好景不常就被武大捉奸。

本来武大也是不敢捉奸的。他又不是第一次当王八。以前张大户和她老婆厮会,他虽撞见也不敢声言。

但是现在有了弟弟武松作后盾,于是在闲人教唆下也就“裸起衣裳,大踏步直抢入茶坊”去捉奸情,并在被西门庆踢中心窝后明白告诉金莲,“我兄弟武二,你须知他性格,倘或早晚归来,他肯干休?”

潘金莲本来也还愿意在得到婚外恋的满足之后继续维护和武大的家庭完整。自知无礼,窝盘他些个,并在武大归家时劝他买盏酒吃。

但到了这个地步,有了武二的威胁存在,她不得不去找西门庆、王婆商量个万全之策,最终共同策划了毒害武大的阴谋。

所以读者读到武大惨死时不能不“发指心裂”,而读到潘金莲的惨死时又陷入“不敢生悲,不忍称快,然而心实恻恻难言哉”(见崇祯本眉批)的矛盾心理。

同样,李瓶儿对人的实在、良善比起吴月娘的贪财、耍心眼子来要可爱得多,春梅的知恩图报比起李娇儿、孙雪娥以至应伯爵、李桂姐之流不知要强多少倍。

如果说感情是婚姻的基础的话,那么李瓶儿和潘金莲对西门庆,若和辞灵不哭的孟玉楼、盗财归院的李娇儿相比,相差也不以道里计。

崇祯本的批语就道:“众妾散去,独金莲辞灵大哭,可见情之所钟,虽无情人亦不能绝。”

然而作者正是将潘金莲、李瓶儿、春梅作为大恶之人进行描写的,这怎么能让读者心服呢?

由此可见,《金瓶梅》的作者所持的道德伦理观念和他笔下的人物形象产生了偏离。

偏离的结果便是批判的不是是处,定的罪不合标准。于是读者也就不买他的帐,其批判也就显得软弱无力。

作者极力塑造吴月娘这一道德风范,但是在读者眼中吴月娘并不“秉性贤能”(第一回),而是大奸大滑。

张竹坡所谓“写月娘惟扫雪前一夜,所以丑月娘、丑西门也”虽然并不很准确,却也说明作者的观点客观上造成了月娘之丑使读者感到她是“《金瓶梅》中第一棉里裹针、柔奸之人”。

作者把孟玉楼作为第二号贤德妇人的形象来刻画,但在读者的眼中她却是乖觉有心计,并谈不上什么有德,不禁要发出“玉楼于西门原不关心”、“玉楼亦有此私心微眼”、“告诉了又劝,学舌人往往如此”的议论(崇祯本六十二、二十一、二十九回批语)。

同样,作者虽然把潘金莲和李瓶儿作为第一号和第二号违反道德的人物来肆意攻击,但是读者却总是对她们的性苦闷和不幸遭遇不由自主地同情。

对潘金莲憎嫌武大郎感到“自然”,(第一回崇祯本夹批)对潘金莲用自己的钗梳凑银子叫武大典房感到“此处亦复能贤” (崇祯本第一回眉批)。

就是作者也对潘金莲和西门庆的结合描写为“二人女貌郎才,正在妙年之际,凡事如胶似漆,百依百随” (第九回),流露出赞赏的态度。

而且读者在作者一味写潘金莲之恶时甚至怀疑这么一个“大口没心子的货”(孟玉楼语)和“有些孩子气”(吴月娘语)的妇女是否会这么坏。

象崇祯本三十九回的眉批就说:“阴毒人必不以口嘴伤人。金莲一味口嘴伤人, 毕竟还浅,吾故辩其蓄猫阴害官哥为未必然也。”就是对封建时代万恶不赦的奸淫,读者也给与谅解。

崇桢本八十九回眉批就说“金莲自坐淫耳,未尝伤及月娘也,月娘何绝之深”,对于李瓶儿,读者也是注重在她的“醇厚”、“情深”、“好人”,并认以为“以瓶儿之为人而罹夭折……且咎天道之不平矣”(崇祯本六十二回批语)。

在读者眼中,潘金莲和李瓶儿并没有像作者期望的那样成为硝石,而是书中最闪亮的美玉。

以至于认为作者在“刻画妇女形象的时候,就不知不觉站到西门庆相似的立场上去了。

对吴月娘尊敬而不亲近,对李瓶儿赞扬多于谴责,对潘金莲、庞春梅时常在揭露中流出怜爱”,“并希望他有一个吴月娘这样的妻,有一些李瓶儿这样的妾,甚至也不妨更驾驭一些潘金莲、庞春梅这样的尤物。”(《略论金瓶梅评论中的溢美倾向》)

作者的苦心竟然得到这样的效果,也许笑笑生要感到难堪和可笑,但事实的确如此,谁也无可奈何。

任何道德的评判只有在符合人物的本质、合情又合理的情况下才会有力量,才会达到劝戒的目的。

这在《金瓶梅》中关于性行为的描写上表现得尤为突岀。西门庆凭着有钱有势狂嫖滥淫,在连续吃药纵欲的情况下“油枯灯尽”而惨死。

因为其结局正是其一生之所作所为的必然结果,所以当人们读到:他一看见同僚之妻兰氏就“饿眼将穿,馋涎空咽,狠不得就要成双”,

于是以来爵儿媳妇来解馋,到王六儿那里鬼混,接着又和潘金莲交欢的场景时,就会感到“一犯贪痴,便是杀身之兆”、“何异驱牲屠肆”、“看此光景,与宰杀诸物何异”、“此菩提棒喝,须省,须省!”(第七十八、七十九回崇祯本眉批)

可以说达到了鞭挞邪恶、劝戒世人的目的,其描写是使人戒惧的、必要的。

而当作者把性行为作为邪恶的象征往潘金莲、李瓶儿等人身上滥扣时,由于和人物的本质并不符合,于是就表现出了和本旨游离的现象。

而且作者越是用重复的、照抄来的文字拙劣地去极力渲染、夸大这种性场面,用来表示她们的“脏”,就越会表现出作者笔圈之脏和庸俗下流。

他的简单粗糙的说教便越显得惨白无力,人们就越会只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些场面的描写上而不和其道徳评判相结合, 反而会去怀疑作者趣味之低与是否是在诲淫。

因为读者会从各自不同的身份直觉地想到“闺阃之私,何所不有?但不堪说破耳。”(崇祯本十八回眉批)

她们的结局和这性行为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呢?特别是为李瓶儿、春梅所设计的结局更有牵强之嫌。

因此这里的性场面、性描写是没有批判力量的,和作者的写作主旨也是背离的。

这种让读者专注于性行为描写而不理睬作者意图的情况,可以称为“买椟还珠”现象。它既使《金瓶梅》蒙上不光彩的阴影,也使研究者感到困惑。

廿公和谢肇淛就担心人们把《金瓶梅》目为淫书,把自己嗤为诲淫。

紫阳道人丁耀亢也奇怪为什么明明金莲、春梅纵欲而亡,两人公案甚明,争奈后人不看这后半截,反把前半乐事垂涎不尽,认为“如不说明来生报应,这点淫心如何冰冷得”。

而后来的论者则又不是把书中的性描写归之于冲破禁欲主义的控制的灾难性泛滥,就是认为他带着欣赏的态度在津津乐道。

其实,人们的淫心不会随着作者将道德值随意升高而减少,过错也不是出在性的描写上。

性是现实生活中的客观存在,并非绝对不可以描写。问题出在写得和人物恰当不恰当。

如果不恰当,就和表现吴月娘之美即用了“干姜之手”,表现李娇儿之美却用“额尖鼻小”、“肩耸声泣”一样滑稽可笑。

笑笑生既是一个封建礼教的维护者,又是一个卓越的艺术家。

作为一个艺术家,他在以艺术的笔触描绘、体验笔下的女性时,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人情味去赞美人性的美好,不得不同情书中人物的命运。

而作为一个封建礼教的维护者,他又无情地虐杀这些可爱的人物,来完成他的教化本旨。

他的创作心态是那么丰富多彩,他的道德武器却是那么陈旧和简单。

他终于举起道德的刀剑,闭着眼睛对他笔下的人物狠心地乱砍了一顿,但是这种不顾目标和方式的乱砍,正好暴露了他的底气不足和横不讲理。

这自然难逃读者的眼睛,其两难的处境和尴尬的形态使他受到揶揄和攻击。

他的苦心不被人们理解,反而遭到后人的指责,落了个诲淫的罪名。他的陈腐、落后、简单化的思想观点影响了他的作品的完美性和艺术性。

中国传统上一直把性说成淫,于是有淫具、淫行、淫心、行淫等称呼。性,从来离不开女性。

通过性来揭示女性的心理以及她们的命运,展示在我们面前的将是一个多么丰富美妙的世界。

兰陵笑笑生这样做了,也认识到了这一点,但是他却又沿用《水浒传》等小说的传统,将其用封建道德来衡定,于是不可避免地带来其局限性。

但读者却可以从其描写的人物身上观照出笑笑生所没有关注的事物,这便是作为四大奇书之一的《金瓶梅》对于文学史的贡献。

然而,如果我们今天的研究者还是要将目光注重在那些性行为的描写上,一会儿说作者没有道德观念才写这些,一会儿认为作者写这些是肯定人性;

一会儿认为潘金莲、李瓶儿之流是道德败坏堕落的妇女,一会儿又为潘金莲平反认为是个性解放的先驱,而看不到作者的两难处境,其失败处恰恰在于用道德观照处理性描写上。

那么,只能证明他们还是走着兰陵笑笑生的老路,当然也就还不如笑笑生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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