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有时间稍微读一读《三作家》一书的前言内容就可以一下子看到一个知识广博、认知深邃、见解深刻的作家——茨威格。
《列夫·托尔斯泰》一文开篇就直击主题,细致地以一段精彩的描写,形成一个特写镜头,刻画出了对列夫·托尔斯泰的深刻地第一印象——浓密的毛发,为后文描写托的眼神做铺垫,做强烈的铺垫。
“他生就一副多毛的脸庞”以精炼的语言直接点明托给人的最为深刻的第一印象——多毛的脸庞。语言精炼讲究,内涵丰富(“生就”两个字写出多毛的特点并非刻意为之,并非短期存在,并不突兀)表达干脆利落,特点集中、突出,展示作者性格直率,观察细致,眼光敏捷。
“植被多余空地”运用借喻的手法,将毛发比作植被,将皮肤比作空地,让人一下子联想到这样极熟悉、这样极有冲击力的画面,既让人感受到托毛发的浓密,细品之下也让人感受到毛发的盘根错节、杂乱,面庞的粗糙。
作家王鼎钧在《作文七巧》中说:“比喻最高的技巧是,被喻之物完全不见了只有‘喻’在发挥。”此处正是如此。
这样的比喻又为后面的“浓密的胡髭使人难以看清他的内心世界”做了铺垫,相互照应。
作者就这样先直击主题,先总写了对于托的最为深刻、最为直接的印象——毛发浓密,随后跟着目光从下到上分别写“长髯覆盖了两颊,遮住了嘴唇,遮住了皱似树皮的黝黑的脸,一根根迎风飘动,颇有长者风度。”这样写眉毛“宽约一指的眉毛像纠缠不清的树根,朝上倒竖。”这样写额头“一绺绺灰白的鬈发像泡沫一样堆在额头上。”写头发“不管从哪个角度看,你都能看见热带雨林般浓密的须发。”
从上到下细致描写完了托的面部,这还没有完。作者发挥联想继续总结到“像米开朗琪罗创作的摩西一样,托尔斯泰给人留下难忘形象,来源于他那犹如卷起的滔滔白浪的大胡子。”
摩西是谁?为什么要联想到摩西呢?
摩西是《圣经》中的重要人物,在西奈圣山上朝见了上帝,接受上帝的指引,率领着上帝的子民——希伯来人,摆脱埃及权贵的奴役,克服种种困难,创造种种神迹,其中包括劈开红海,开创新的时期。
之所以这样联想,除了两个人都有浓密的大白胡子外,托的文学创作,例如《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复活》,也在人类中间发挥着类似摩西行为的作用。
短短的一段开头,溅出了茨威格高超的语言运用,而这仅仅是为了描写托的眼睛的“开胃小菜”——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