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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更斯和钱钟书的外貌描写谁最绝?

狄更斯和钱钟书的外貌描写谁最绝?
以前读《围城》,就被钱钟书那信手拈来又手法奇绝的人物描写,尤其是外貌描写给惊住了,看似一本正经的文字背后是一条言辞犀利、火力全开的“毒舌”,吐槽起人来怎一个损字了得。在他的笔下,谁也占不到便宜。


孙太太的孩子:

孩子不足两岁,塌鼻子,眼睛两条斜缝,眉毛高高在上,跟眼睛远隔得彼此要害相思病。

(眉毛和眼睛仿佛远隔千山万水,彼此害了相思病。)

涂脂抹粉的女孩:

那女孩子年纪虽小,打扮得脸上颜色赛过雨后虹霓、三棱镜下的日光或者姹紫嫣红开遍的花园。她擦的粉不是来路货,似乎泥水匠粉饰墙壁用的,汽车颠动厉害,震得脸上粉粒一颗颗参加太阳光里飞舞的灰尘。

(上一次读到如此五颜六色的面部描写,仿佛还是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时。后一句更毒,把女孩擦的劣质粉比作泥水匠刷墙的腻子粉,颗颗粉粒随着汽车的颠簸在阳光下与灰尘共舞。)

汽车上的寡妇:

斜对着孙小姐有位子坐的是个年轻白净的女人,带着孝,可是嘴唇和眼皮擦得红红的,纤眉细眼小鼻子,五官平淡得像一把热手巾擦脸就可以抹而去之的,说起话来,扭头噘嘴。

(不甚分明、没有存在感的五官仿佛一把擦脸的热手巾就可以将其轻松抹去。)

沈太太:

沈太太眼睛下两个黑袋,像圆壳行军热水瓶,想是储蓄着多情的热泪,嘴唇涂的浓胭脂给唾沫带进了嘴,把黯黄崎岖的牙齿染道红痕,血淋淋的像侦探小说里谋杀案的线索。

(把两个大眼袋比作军用水壶,不知和苏大强相比谁更胜一筹。嘴唇和牙齿都被口红染得一塌糊涂,像是吃了死孩子。)


侯营长:

侯营长有个桔皮大鼻子,鼻子上附带一张脸,脸上应有尽有,并未给鼻子挤去眉眼,鼻尖生几个酒刺,像未熟的草莓。

(不是脸上长着鼻子,而是鼻子上长着脸,鼻之大,一脸装不下。而且眉眼并未给鼻子挤去,这得是什么模样?)

汪处厚:

他两道浓黑的眉毛,偏根根可以跟寿星的眉毛竞赛,仿佛他最初刮脸时不小心,把眉毛和胡子一股脑儿全剃下来了,慌忙安上去,胡子跟眉毛换了位置;嘴上的是眉毛,根本不会长,额上的是胡子,所以欣欣向荣。

(该长的不长,不该长的疯长。)

陆子潇:

陆子潇这人刻意修饰,头发又油又光,深恐为帽子埋没,与之不共戴天,深冬也光着顶。鼻子短而阔,仿佛原有笔直下来的趋势,给人迎鼻孔打了一拳,阻止前进,这鼻子后退不迭,向两旁横溢。

(头发和帽子有不共戴天之仇,戴帽子是不可能的。这用了斯丹康的头发溜光水滑,苍蝇飞上去,劈叉,蚊子飞上去,打滑。而这短而阔的鼻子原来是拳头打出来的,不知道能否用一套还我漂漂拳再给打回来。)


曹元朗:

门房领了个滚圆脸的人进来,说曹先生,鸿渐吓了一跳,想去年同船回国那位孙太太的孩子怎么长得这样大了,险得叫他“孙师兄”。天下竟有如此相像的脸!

(这里是最绝的,你以为前面描写孙太太的孩子只是为了写孩子吗? 到这里写曹元朗,说他和孙太太的孩子几乎长得一模一样,把方鸿渐吓了一跳,我们方知作者运笔之妙。人物描写竟然还能有call back! 突然想到了林妹妹的那句“你还要比,你还要笑,你不比不笑比别人比了笑了还厉害呢”。这里正是如此,前面的写,是为了这里的不写,而这里的不写,比写了还厉害呢。曹先生究竟长什么样?想想那孩子便一目了然了。何处费尽笔墨,何处一笔带过,如此详略得当,非大手笔不能为也。)


其实,狄更斯在人物描写方面同样语出惊人,令人绝倒。他的嘴上功夫也是相当了得,损起人来也是毫不留情。我们以《双城记》中的小人物,台尔森银行门口的打杂工杰里·克伦彻的描写为例,感受一下狄更斯那幽默而锋利的笔触。

他的眼睛也靠得太近了——仿佛生怕隔得太远,就会被人单个逮住,查出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似的。

(巧不巧?钱钟书描写五官离得远,说像害了相思病。而狄更斯则描写五官离得近,两只眼睛必须紧紧抱成团,仿佛生怕隔得太远,就会被人单个逮住。当时读到此处,立刻就想到了钱钟书。不知诸位是否也有这样的感受,就是读到某些精彩的段落,总是会让人想起其他作者在其他书中类似的精彩描写,每每产生这种联想,总有一种英雄所见略同(或截然相反)的感叹。)

他的头发就像是铁匠做的活儿,根本不像一头头发,更像是牢牢钉在墙顶的铁蒺藜,就连跳背游戏的能手,也会望而却步,把他看成世界上最危险的人,不敢从他身上跳过。

(头发硬得像墙头上的铁蒺藜,令跳马游戏高手也望而却步。)


他的儿子十二岁,是个讨人嫌的淘气鬼,长得跟他父亲一模一样。

(这句描写的并不是杰里,而是他的儿子。之所以拿出这句,是因为这句和钱钟书描写曹元朗的写法简直一模一样,巧不巧?曹元朗长什么样,想想那个五官得相思病的孩子就知道了。儿子长什么样,想想那个一头铁蒺藜的父亲就知道了。绝。)

起初他睡得很熟,继而在床上辗转反侧,最后抬起身子,铁蒺藜似的头发仿佛要把被单划成碎片。

(睡觉时头发都能把被单划成碎片,这得多硬啊。)

他们的两个头互相靠得很近,就像他俩的那对眼睛,模样儿活像一对猴子。老杰里捏着根麦秆咬了又吐,吐了又咬,小杰里滴溜着眼珠子,一直留神着他父亲和弗利特街的每一样东西——这样,他俩的模样就更像猴子了。

(父子俩的头挨得很近,就像他们各自那双挨得很近的眼睛,绝妙的比喻。俩人的模样儿活像一对猴子,老猴子拿着根麦秆咬来咬去,小猴子依偎在老猴子的怀里挤眉弄眼。)

克伦彻先生的两只眼睛靠得更近了,仿佛是在互相询问:“你看这是怎么回事?”

(再次描写两只眼睛距离之近,仿佛它们都能坐在一起盘着腿儿唠嗑了,还时不时地彼此问一句:你对这件事怎么看?)

他吃早餐简直不能叫吃,而是狼吞虎咽,就像兽笼里的四足动物,边吃边狺狺吼叫。

(既不优雅,也不安静。)

杰里站在这些人中间,像纽盖特监狱的一段带铁蒺藜的活墙头。

(头发像墙上的铁蒺藜,而整个人往人群里一站,仿佛监狱的一段带铁蒺藜的活墙头。谁敢越狱?)

克伦彻先生在听着证人作证时,美美地吮着手指上的铁锈,此刻他都快填饱肚子了。

(吮手指都能吃饱。像不像嗦钉子下酒的?)

杰里敲了敲刚好够他用指节敲的窄脑门,用以感谢洛瑞先生的这番夸奖和一个先令。

(脑门有多窄?刚好够用一根手指来敲。这里是最绝的,前面描写他两只眼睛离得太近,这里暗戳戳地解释了原因:他的脑门太窄了,只有一指宽。这么窄的脑门,两只眼睛自然得挤在一起了。跟钱钟书一样,这里也是call back!)

通过这种幽默而尖刻的人物描写,即使是看似无足轻重的小人物,也能在狄更斯的笔下活起来,我们仿佛看到了那个不修边幅、一头乱发、两眼相近、爱吮手指的打杂工就站在我们面前。